考前
請詳閱應試須知之詳細試場規定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

進場前
手機、智慧型穿戴裝置包括手錶、手環(含運動手環)等電子設備務必取消所有鬧鈴及聲音設定後關機,並放在教室前面的背包裡,不可帶至座位。測驗進行間(自監試人員宣布測驗開始至宣布解散為止)未配合上述規定者,以違規計。

入場時
  須出示身分證件正本,入場後依考試號碼入座。
  筆試(聽讀)及寫作測驗於入場時間後逾10分鐘即不得入場應試;
  口試則於測驗一開始播放試題即不得入場應試;
  因遲到致不得入場應試,不得要求延期或退費。

 進場後
  試場內不設時鐘,可自行攜帶非智慧型鐘錶,但請務必取消鬧鈴、報時等聲音設定。
  各項測驗進行中,不得提前離場或交卷,否則以違規論,違者不予計分,亦不退費。

測驗當日
直接用紅筆於考試通知相關欄位更正,測驗當日提交予監試人員。

測驗後第3工作日前
請用會員信箱來信flpt@lttc.ntu.edu.tw申請變更。
例如,申請更改成績單收件地,來信內容請註明:
①測驗名稱及日期、②中文姓名、③身分證件字號、④更改前地址、⑤更改後地址。